样式

2021-06-13 10:55:156479 字12 条评论

罗德岛深夜食堂 NS01E03 红豆·红豆饭

来自合集 《罗德岛深夜食堂》 · 关注合集

“可我坚信光明就在远方!”

        “萨卡兹人还要玩摇滚吗?玩蛋去吧!”

  她的电吉他被砸的粉碎,琴弦崩裂,琴颈断成两截,琴头飞出去老远。那时她不过是站在街头卖艺罢了,不过那群哥伦比亚人从来不会管她唱歌到底是好听还是不好听,他们只知道她是萨卡兹。

  红豆是个活泼的小女孩子,个子比老板的柜台高不了多少,戴着一顶黑色的学生帽,红色的长发梳成两个过腰长的辫子垂下来,尖尖长长的耳朵,大大的红眼睛,里面穿着衬衣,打着个不整齐的领带,身披一件长长的,背上写满签名的外套,老板不认识太多摇滚明星,但还能认出几个闻名泰拉的主唱的签名。手腕上戴着花花绿绿的很活泼的小饰品,她自己说,这些都是摇滚演唱会的周边,她还有很多,像是T恤、手环、头带、应援棒什么的,很大一个牛皮纸箱,都是这几年来省吃俭用,攒钱到各个演唱会去的时候留下的。

  她之所以会到老板这里来,是因为在那训练室中训练完后,她还要再在那里练很久的吉他,直到夜里十二点多,身上衣服都被汗水浸湿的她再没别的力气去做些果腹的东西,在发现老板这里之前,她都是随便塞两口面包,冷水冲个澡,然后倒头大睡,这让她一直都很瘦。不过,在偶然发现老板这里还有饭可吃后,她便慢慢地恢复到正常的体型了。

  老板也听摇滚乐,边听边跟着节奏点头,抖腿,兴致来了的时候,还会拿着筷子敲那放在火上的锅,叮叮咣咣的。有一个晚上,远远地听到了那熟悉的谢柏林乐队的《Rock and Roll》的红豆一路小跑地赶了过来,猛地推开食堂的大门,只看到老板在那里抱着个扫帚,一只脚踩在吧台凳上面,前后羊癫疯一样地摇头晃脑。直到红豆走到吧台的旁边,跟着那音乐唱起来,老板才注意到她,然后跟着她一起把那首给一起唱完。

  “你也喜欢摇滚乐吗?”老板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她看着自己的闪亮亮的眼睛。知道她代号红豆,老板就给她做红豆饭吃,然后听着她兴奋地把自己喜欢的乐队,喜欢的音乐,还有最喜欢的那把吉他的故事一一说出来,像是个小孩子一样。她喜欢吃甜甜的东西,红豆饭上老板会撒上一小层白砂糖,她吃的很高兴,脸色慢慢地也就红润了,比之前好了不少。




  摇滚向来是奔放激扬的代名词,红豆自己说喜欢摇滚其实很大程度上也是这个原因。那种在舞台上毫无顾忌地挥洒汗水时的洒脱,那种大声歌唱时的无拘无束,都是那让她神往的。

  她出生在卡兹戴尔,因那连绵的战火而跟随父母到了大洋彼岸的哥伦比亚。那时的哥伦比亚,种族歧视运动和反种族歧视运动的冲突正走到了顶峰。当时不到十二岁的她亲眼看见在学校中一个自己的萨卡兹同胞被那本地的人殴打致死,没有任何理由,只是因为那个同学当时抱怨了一句他们总是摸自己的角,那天,那个同学那无神的眼睛让她至今想起时仍能感到彻骨的寒意。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明明都一样是人,可只因为那尾巴和耳朵,眼睛和角,他们便不是一样的生命了,一种可以坐在那里,另一种只能是跪在那里。那写在立国的宣言之上的,也成为了那些自恃清高者的笑话。

  纵然是那水泥和钢筋封死了土地的肥沃,黑暗中也一样能生长出坚强的生命。那是个压迫的年代,但那也是个反抗的年代,那片土地上有良知的人们,向往自由、平等、博爱的人们,不论种族地都站在了一起。十四岁的时候,她在那位哥伦比亚国父的方尖碑前,在那场数十万人参加的集会上,和无数的年轻人一起,听那台上的讲师,将她家乡产生的星火激情澎湃洒向无数等待火焰的灵魂:

  “朋友们,今天我对你们说,在现在和未来,我们虽然遭受种种困难和挫折,我仍然有一个梦想。”

  “一个燃烧着的,向无限光明的梦想,一个令所有人,令这世界的所有人,都能有尊严,有自由的活着的梦想!”

  看着那台上的演讲者,她感到仿佛是那之后,一个光明的未来就要来了一样。然而那位领袖,却在演讲后不久被那些狂热于种族主义的疯子刺杀了,背后中了二十多枪,胸膛整个都裂开来,几十根肋骨都从脊柱上脱落,散落一地。那天,报纸上竟然还“特别地”将那尸体的照片放在了封面,特大号,似是在恫吓着那些想要站起的人。

  有很多原本追随着他的人,尚反抗了一两下,但是很快也就被熄灭了——联邦政府颁布了“种族平等”的法律。于是那不少人便不再反抗了,就是用那摇滚来庆祝,在各地的公园里嘶吼,在那大篷车里给自己打一针致幻剂,戴着黑墨镜,跳到那顶棚上疯狂地喊叫,称那为摇滚。将酗酒、滥交、药物称为摇滚精神。

  当时,她是丝毫没有对那摇滚的兴趣的。

  她真正拿起吉他,是在十六岁。他们所居住的那个工人贫民区中来了一个摇滚乐队,坐在窗前写着作业的她本来是没有什么兴趣去跟着一群年轻人在他们的舞台前一起摇头晃脑的。然而当那群年轻人一脸不屑地从他们的简陋舞台前离开时,她却反而是有兴趣去看一看了。

  那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年轻人,但是身后的乐队年龄却是各不相同,鼓手已经白发苍苍,贝斯手却是和红豆她一样年纪的小孩,键盘手是一个坐在轮椅上,一条腿完全没有,另一条腿没了膝盖以下的穿着军服的人。和一般的乐队不同,他们的音乐没有那种浮躁和暴烈,唱词也不像是其他乐队一样,满是对现实的抱怨和无能的狂怒,反而是更多一种自由和理想主义,虽然缓和,却更能给人一种发自心底的力量。

  她是那台下的唯一一个听众,一开始,远远地站着看着,却不自知地越走越近。她也是那个最激动的,当听到那副歌最激昂的部分时,她就那样贴在烂木头搭成的舞台的前面,感受那低音喇叭的震撼,连自己的胸膛都在跟随着震动,那种埋藏于心灵深处的热火就如此喷薄而出,她呐喊着,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没有顾忌地助威着。台上的歌手,走到了她面前,就专门为她而唱着。

  得到了父母的支持,她跟着那乐队在全国各地旅行,做一名电吉他手。乐队的主唱一开始是个很和蔼的人,从拨弦开始,一点点地教会了她怎样拿起乐器去歌唱,去将自己的情感在那指尖和弦的碰撞中展现。她很有天赋,半年后,便已经能让那主唱不用抱着吉他,而去用双手拿起话筒,纵情歌唱了。乐队在那半年也是蒸蒸日上,从挤在房车中的乐器和人,到有自己的大巴车,再到后来,台下的听众越来越多,他们甚至办了第一场几千人规模的演唱会。

  “有些事情,一开始你做的时候,没人会觉得你能有什么结果。但你要是相信自己能行,就勇敢地去做。看着吧,迟早有一天,你能让周围那无数人都为你欢呼。”

  主唱这样告诉她,就在那第一次演唱会结束后。那一切都是那么好,都是那样地令人欣喜,仿佛这一切都能就这样继续下去一样。

  他变了,在听到了那周围的喧嚣后,他变了太多。不再像是曾经那样一个呼喊着的少年了,内敛了。红豆和乐队的其他成员都能看到,那种他身上的生命力量正在一点点地散失,散失在无边的,由高位着们统治的黑夜之中。他签下了不少单子,都是哥伦比亚的官方希望他能唱的,他很高兴能为自己身边的这些人得来用以过活的财富,但是他不知道,一直跟随着他的这群人,只是希望他能够像是曾经的那个赤子一样带领着他们,哪怕贫穷一些,那也依旧是生命的模样,然而现在有了钱,有了华丽的住宅,有了独立的团队和工作室,却再也是唱不出当年的歌曲了。

  于是,在这乐队最光辉的时刻,红豆退出了,因为这已经不再是她出发时所为了的。她的位子很快就被主唱找来的另一个人顶替了。她自己,也从那住处搬出,带着吉他和行囊,又开始了流浪,那年她十九岁。一年之后,在哥伦比亚的一个小贫民窟中为工人们唱歌的时候,她被罗德岛的干员看中,招募来了罗德岛,于是,拿起了长枪,但是吉他,她也不曾放下。

  至于那乐队后来又怎样,她也不知道了。




  在罗德岛上的日子很繁忙,她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再去拿起吉他歌唱了,但是训练结束了之后,她却还是要顶着劳累的身躯,在那训练室中将吉他插上电,拧大音量旋钮,拨动琴弦,用长了厚茧子的指尖按下琴弦,跟着节奏弹出一首自己曾无数次联系的歌曲,只是再怎样弹奏,也好像弹不出那种和那群人在一起的时候的感动了。

  “老板,人怎么就总是会这样呢?”她很多次停下吃饭,落寞地低着头,眼里是无奈和淡淡的伤感,“有热血的时候,没有几分钱,有了钱之后,热血却想买也买不回来了。”

  “嘿呦,红豆,怎么才二十就发这种四五十才发的感想,何必想那么多呢?”

  “只是,当初我们在台上歌唱的感受,再也找不回来了。”她轻抚着靠在另一把吧台椅上的琴包。

  老板左手顶着下巴,看着她说:

  “可能是不知道为什么要那样做了吧。”

  是啊,为什么?她自己也问自己。为什么,我还要歌唱?

  “去再听听别人的歌唱吧,或许他们那里能有些启发。”

  于是,省吃俭用的三个月后,她请了半个月的假,在维多利亚坐船,像是二十年前那样越过大洋去到了哥伦比亚,去找自己当年为之而开始的理由。

  那是一场盛大的音乐节,主舞台上歌唱着的,就是当年的那个主唱。只是他已经变了太多,以至于如果是没有听到他的名字,她是绝不会相信那台上穿着古怪衣服、抱着吉他摇头晃脑的,就是当年那个穿着T恤在自己面前歌唱的年轻人,他所唱出来的歌曲,也已经不再是当年的模样,反而是缀满了油腻的斑点。她没有像是其他在现场的人一样,跟着那不可名状的口水音乐摇头晃脑,她就那样静静地看着那个人。

  这已经不再是她所追逐的了,故而,她也没有什么必要在呆在这里了。她就孤单一人回到自己所住的酒店那里,像是在罗德岛上一样,用冷水冲刷自己在那臭烘烘的人堆里染上的汗臭气。

  到底什么,是让自己当初开始的那个理由呢?她现在无比地迷茫,不知自己将要去向何方,又要怎样做

  她没有再去参加剩下几天的音乐节,收拾好了行囊,又去探望了自己的父母,便又乘船回到了罗德岛。

  “怎么样?找到了吗?”

  “没有。”她回答。

  “哎,对了,阿蒙上回你走了之后,和我说他会弹键盘。我这里的几个其他看摊子的也有会贝斯和架子鼓的,要不,你们几个组个乐队,哪天晚上到这里来唱唱试试?”

  “阿蒙是谁啊?”

  “额……经常到我这里来的一个干员,怎么样,有兴趣试试吗?”

  她放下勺子,有些狐疑地看着老板。

  “真的?我之前都没见过啊。”

  “哎呀,要不,我明天把他们叫过来和你一起试试?”

  “行吧,那就……试试吧。”




  她是个萨卡兹,也又是个感染者,这让她几乎在任何地方都得不到什么尊重,然而在摇滚这里,她却是自由的,没有什么需要顾忌的。这里,呐喊出的声音不需要评判,人们为了自己那颗仍然跳动着的心而呐喊着。在那个暴躁无序的摇滚统治的时代,还总是有一群人在坚持着不变,不变自己那一颗追逐本源的心,用破木吉他、旧钢琴歌演奏着,用或沙哑或清纯的声音唱着一首首不知名的歌曲。

  她选定要在食堂里唱的歌的歌词,是那时她在贫民窟中唱歌的时候,一位清瘦的诗人为她写的,专门为感谢她能到那里去为贫民窟中的人歌唱而写下。

         诗人很瘦,穿着薄薄的白衬衣和黑色长裤,戴一个黑框镜,头发长长的,典型地长了鼻子下面的胡须和整日就坐在一个摆满了书的房间里读书,看书,写文章,时不时,住在诗人隔壁的红豆会看到诗人被警察带走,不久后又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地被带回来,红豆屡次问他怎么了,但是没有一次得到那诗人的回答,然而,从那诗人的小屋的窗口飘出的手稿,也能让红豆看到这个诗人的瘦弱的躯体中钢铁一般的意志与信念。残破的纸张上用碳笔写下的,不止是那对生命的渴望,更饱含着对未来的信心。

        冬天的晚上,贫民窟的居民们会凑在最底层空荡荡的厅里面,围坐在一个用不知从何处捡来的木头和烂煤块子收拾起来的火堆旁取暖,红豆也和他们坐在一起,就坐在那个诗人旁边。和其他披着毯子,穿着烂得都快要没棉花的棉衣的贫民们不同,诗人还是只穿他哪一件洗得发黄的薄衬衣,红豆很多次说让他穿厚点,却都被诗人婉拒了。 

  “冬天能让人清醒,去看看那些人。”

  “哪些人?”

  诗人没有回答,静静地看着那群站在火堆旁,听着红豆的小徒弟弹吉他的衣衫褴褛的人们。那是一群穿着破旧的人,手上是煤灰和泥土叠合在茧子上的硬壳,头发干枯,被酸雨腐蚀得不像样子,压在头巾下面,黝黑的脸、发黄的牙、干裂的嘴唇。但是他们在音乐面前的时候,眼睛都闪烁着。红豆得到了她问题的一些答案,只是那答案在她脑中还仍是未成形的样子,她还需要再继续去看看。再去想些之前没有想过的东西。

  那天傍晚,老板早早地就开了张,趁播广播的干员不注意的时候,偷袭进广播室,向全舰的人宣告了红豆将在食堂第一次办自己的个人演唱会的消息。于是,那天晚上,食堂里面,深夜食堂代理的几个干员们搭建起的舞台前,座无虚席。

  打开音响,插上6.3,电流的爆破音让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站在台中央的她有些呆呆地看着那群三四百人之多的听众,被音箱中突然传来的声音吸引,都齐齐地看着她。观众里有很多她熟悉,也熟悉她的人,有许多朋友,然而,狂跳不止的心脏让那些人一瞬间都显得那么陌生,像是自己之前从来不认识一样。她过去为那些贫民窟中的歌唱时,也不曾有过这样的感觉。

  “别紧张。”

  她回过头去看,老板从架子鼓后面走了出来,拍了拍她的肩膀。另外两位她不认识的,代号黑狼和山蓝的干员也和善地看着她,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种族的叫阿蒙的“干员”在无聊的擦着自己的单片眼睛。

  她不认识他们,但是在此时,即将上演的一场并不那么光鲜的演唱会让他们都站在一起了。她能感到自己那狂跳的心脏缓缓地减速,慢慢地落回坚实的大地。恍惚间,她已经站在了麦克风前,稍微踮起脚尖,她拽低那话筒架子。

  “各位……各位晚上好!我是干员红豆,今天,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演唱会!”

  随即,台下爆发了热烈的掌声与喝彩,她拿出的那几十根应援棒在黑暗中挥舞着,发着荧光的手环在夜里闪烁,那是她之前从未见过的光景。

  “我到底为什么歌唱呢?”她想着,转过身去,示意老板准备拍子。

  鼓锤敲响了。

  “一,二。一,二,三,四!”

  指尖划过琴弦,炽烈的音乐信号顺着线缆直奔功率放大器,在那里获得力量,然后冲出音响,直奔观众。就像是掀起千层波浪一般,整个人群霎时从平静转向了汹涌,伴着那台上的音乐,奔涌起来。

  “举起你们的双手!”多有趣啊,本没有什么心力的她,迅速地沉浸入了这自己带起的气氛中。将那所有的紧张和害怕全抛之脑后了。

  “哦哦哦哦哦哦!!!”那是无数挥舞着的双手,为她呐喊助威的人的双手。

  如果能把一个不懂听歌也不懂唱歌的人唱得感动万分,他才是一位好歌手。按照这个标准来看,红豆一定是那最好的乐队主唱。

  时间过得很快,一首接着一首的歌唱,也耗尽了她的体力,于是,他们来到了那晚的最后一曲。

  “这首歌,名叫《光明》,是我的一位诗人朋友写的,今晚的最后,献给各位!”

  用发红的手再去拨动琴弦,慢慢地引入,铺垫,随后是那热烈的正篇,她唱了起来:

  “当灰烬查封了凝霜的屋檐,

  当砗磲草化作了深秋的露水。

  我用固执的枯藤做成行囊,

  走向了那布满荆棘的他乡。

  当大地铺满了悲泣的落叶,

  当杜鹃花化作远空的雾霭,

  祝福我吧,我最思念的亲人,

  那就是我向你告别的身影。”

  她将吉他猛地转开,拿起了麦克风,奋力地唱着:

  “也许迷途的惆怅,

  会扯碎我的脚步。

  可我相信未来会给我一双,

  梦想的翅膀!

  虽然失败的苦痛,

  已让我遍体鳞伤。

  可我坚信光明就在远方!”

  那是观众们最热烈,最激动的一首。她看着那群台下雀跃着的观众,那群闪烁着的人,她终于知道了自己的答案,于是,她更是热烈地唱了起来:

  “我用翅膀掀起那天边的排浪

  我用身躯托起那血红的太阳

  就在这刺骨而凛冽的大风中,

  你会听到我,

  赞美未来的呼喊!

  也许迷途的惆怅,

  会扯碎我的脚步。

  可我相信未来会给我一双,

  梦想的翅膀!

  虽然失败的苦痛,

  已让我遍体鳞伤,

  可我坚信光明就在远方!”  

  这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摇滚啊!那种对人心底对光的向往能在这里一览无余!

  他们就这样爱恨分明、轰轰烈烈、率性地演绎着生命。就这样自由着,就这样奔腾着,生生不息。不需要畏惧任何,不需要去考虑任何,只需要去歌唱,去唤醒那人们心底最深层处埋藏着的那种热烈与磅礴的生命!

  “也许征程的迷惘,

  会扯碎我的手臂。

  可我相信未来会给我一双

  梦想的翅膀!

  虽然挫折的创伤,

  已让我寸步难行,

  可我坚信光明就在远方!”

  她,台上她背后的那四个人,台下的观众们,已然是融为一体。终于,她找回来了十六岁的那个她,一个喜欢吃甜,却热烈着,奔腾着的萨卡兹女孩,在那台上大胆地将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音乐,奉献给那种人性最深层次的的奔涌的生命力。

  “可我坚信光明,就在远方!”  

图片
12条评论
按热度顺序按发布顺序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