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香与酒精
我有一个发小,叫方杨。
我们从小上同一个幼儿园,同一个小学,同一个初中,再考上同一个高中,高一时分在同一个班。
我们两家住得很近,在一个小区的同一条胡同里,他家在头,我家在尾。
那时候,每天上学,他单肩挎着书包,在他家楼下等我;每天放学,他会在他家楼下站着,目送着我,直到我进了最后一栋楼。
所有认识我们的人,都会感叹一句,原来异性朋友的关系也可以那么单纯又深厚。
但是我们之间,也有很多他们所不知道的事。
他是个开朗外向的人,和沉默内敛的我往往形成鲜明的对比。
高一开学两周后,老师让我们男选男,女选女地组成同桌。活动课前,他原本在和一帮男生咋咋呼呼,突然又凑到了我面前,小声地说,“叶子,班里男女生都是单数噢。”
我正在做语文题,头都没抬,无所谓地反问他:“那又怎么样?”
他似乎是沉默了一下,接着又用兴高采烈的语气同我讲:“那样就会有男女一桌的。”
“那又有什么关系?”我抬起头,无奈地看了他一眼,“怎么都轮不到我和你头上啊。”
毕竟我俩的个子都适中,班里又一帮男生抢着和他做同桌,我也早就和同寝室的姑娘说好了坐在一起,那金童玉女的位子确实怎么都轮不到我们这。
说完,我就低下头,接着和阅读题较劲去了,他好像是站在旁边看了一会,也许也有过欲言又止,但是到最后,他什么都没说,就悄悄地走了。
后来,他的座位在我身后两米远还隔了一个过道,他和一个关系不错的男生坐在了一起。我回过头,正巧碰上他那双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我。
我怔了一怔,他却回过了神,朝我露出一个大咧咧的笑。
学期末的800米测验是我最害怕的。
无论我多努力,四分钟这个大关永远横在我面前。
最后五十米,我的喉咙感觉快要被撕裂,心脏狠狠地撞击着胸膛,眼前甚至在一阵阵地发黑。
我几乎是摔过了终点,可还没等我的膝盖落在地上,一只手就拽住了我的手臂。紧接着,一件衣服乱糟糟地蒙在了我身上。
“喂,陶叶,没事吧?”方杨的声音从头顶传过来。
我摇摇头,借着他的力,勉强站了起来。
“叶子,叶子,不要紧吧?”我同桌原本累倒在地上,现在也跑了过来,拿下了我身上来源不明的衣服,把她的校服小心翼翼地披在了我身上,搀住了我的另一只手臂,“慢慢走,过去休息一会。”
我看见方杨默默拿过了那件衣服,挂在了肩膀上,扭过头走了。
我突然就想起了选同桌那天,他默默地站在我桌子前,又默默地走开。
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但是我宁愿自己没有明白。
高一的暑假,班长拉着学委,组织起了足有全班四分之三人的大聚会。
“高二就文理分班了,虽然还在一个学校里,但是见面的机会会少很多,所以大家一起来吧。”班长跟我们这么说。
于是除了那些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霸外,大家能去的都去了。到了一家火锅店里。班长又张罗着男生坐一桌,女生坐一桌。
我看着方杨跟着朋友有说有笑地从我面前走过去,心中漾起了一圈怪异的波澜。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毛病。在方杨的言语与行为都透露出一点不寻常的意味时,我本应该忽略,本应该去维持正常的关系,可是我却又难以抑制地躲藏这种奇怪的氛围中。
当大家都坐下,火锅的蒸汽摇摇晃晃地涌上天花板,不知是谁突然提议要喝酒。
说来好笑,我们这帮不过十六七岁的学生,在那一晚上,喝完了三箱啤酒。
我也尝试了下,一口咽进去,只觉得微微苦涩的麦香味伴着清晰无比的凉意,沿着食道滚落进胃里,后知后觉的灼热感从喉咙开始燃烧,味蕾上涌起一股莫名又甜腻的味道,直到指尖触碰到微烫的脸颊,才有了些许真实感。
我猛灌了三大口冷水,刹那凉彻了肺腑,唇齿间那一股若有若无的甜腻的酒精气味却怎么也去不掉。
说什么我也不肯喝了。我觉得麦香和酒精混杂一起充满了违和。我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方杨,却看见他正举着酒瓶和那帮男生们干杯。
我收回了视线,有些浑浑噩噩地度过了整晚。
出了火锅店,班长要住的近的同学结伴回家,我和方杨自然而然地站到了一起。
火锅店离家挺近,我们慢慢悠悠地走了回去。
一路上,我低着头沉默,他微仰着头,一路无话。
到了他家楼下,我定定地看着他,“我看着你上去。”
方杨有些惊讶地看着我,“我没喝多。”
我执拗地站在原地。
他哑然,有些无奈地转过身去,上了两阶楼梯,却突然又转回来。
“陶叶。”
“嗯?”
“我喜欢你。”
我的心迅速地砰砰跳了起来,困扰了我无数天的感觉急速放大,可偏偏心底又涌出了一丝解脱的感受,这一抹寒意将燥热一点点冰冻住,逐渐冷却下来。
我看着他的眼睛,声音出奇得平稳。
“你果然喝多了吧。我们只是朋友啊。”
说完,我转身就跑。
说实话,我怕了。
我怕他分不清好感还是喜欢。
我也怕我自己分不清是新奇还是喜欢。
高二那一年,不知道为什么,少了些平日里鲜活的色彩。
至于分班大事,也早在假期就定好了。
我选了理,方杨选了文。
高考的压力暂时还没法将人压得窒息,高一的新鲜感早就随风而逝了。
剩下的事,如果非要形容一下,应该是按部就班。
只剩下一个变数。
是方杨。
从他一开始锲而不舍地想向我证明他的喜欢,到后来,他收敛却又坚持不懈,我只贯彻了一个字:躲。
我一躲就是一年,因为我没有别的方法。
认定自己喜欢一个人的青春期少年往往都很疯狂。
他们疯狂到认为余生非她不可,疯狂到我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女孩子都会觉得不可思议。
到了高三,我松了一口气。
等学习压力上来,过剩的精力很容易就会被消磨掉,那时候,我和方杨就没那么容易打照面了。
果然,方杨来理科班串门的次数急剧减少。
最开始,我还有些闲心想想他的事,等到后来,除了一脑袋的题,什么都塞不进去了。
我第一次感觉命运的齿轮牢牢咬紧了自己,逼迫着我前进,挣脱不得。
直到高考最后一科结束,我才有种如梦初醒的真实感。
我还是我。
高三的假期意外的充实,我捡起了钢琴,练了唱歌,研究了剪辑和ps,开始试着改变形象,唯独没有去碰我和方杨的关系。
直到我们即将去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大学。方杨打过来电话,约我第二天出去。
我犹豫了下,答应了。
第二天一早,我看见笑容明媚的少年一如往常地站在我家楼下,只是右肩上没有了松松垮垮的书包。
那天,我们去了游乐园。
回来时,又到了他家楼下,他站定,认真无比地看着我,“叶子,谢谢你。”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真是不好意思。好在你眼光高,没让我一时头脑发热就得逞。”
晚风里,我笑了笑,没说什么。
当把这件事从回忆的角落里翻出来,我问自己:
有遗憾吗?
肯定是有的。
当一个少年眉眼带笑地围在我身边时,我也只有十六岁,怎么可能一丝心动都没有啊。
可是我冷静又自持,连啤酒都喝不得,我的青春也如我一样,所有潜在的巨浪都被我化解成了一朵朵小浪花,所有可能酿出酒的果实都被我摒弃,只留下了馥郁却单调的香。
少年的喜欢,在我眼里,多多少少就有些像啤酒一样。
也许酒精是从麦香里诞生的。
也许麦香和酒精并不违和。
但是我信不过。
信不过那些会让人疯狂,让人失去理智的东西。
也因此,我的青春没有惊心动魄,没有百转千肠。
大学的第一个假期。
我刚回家,方杨就站在我家楼下给我打电话。
我懒洋洋地推开了窗子,举着电话看着他。他发觉有些不对劲,仰起头看见了我,立刻笑的像个傻子一样。
他的头发长长了不少,比板寸好看多了。穿了身运动服,还真有些大学里阳光学弟的感觉。
“叶子,新开的烧烤店去吗?”他把手装模作样地拢在嘴边,冲我喊道。
“走呗。”我给他比划了个“ok”的手势,转身下了楼。
凉凉的风拂起了我留长的头发。
把眼光放长远些,年少时的遗憾似乎也不算什么了啊。
至少现在,我们还是极好的朋友,我们能约着一起去烧烤店。
至少现在,我们都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