蚀骨危情
那一年,我喜欢的男孩子站在榕树下,刚好穿了一身白衬衫,从此我便爱上了白衬衫。沈修瑾,我爱你.有生之年我都会爱你,就算有一天我忘记了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我唯一不会忘记就是,我爱你.
到后来,萧衍的不相信,陆明初的恶作剧,沈修瑾迟到的爱,简家的冷漠,都是将简童推向深渊的凶手,若是他们都早点醒悟,简童便不会沦落到如此境地吧.
与其说沈修瑾丢了全上海最骄傲的简童,不如说他丢了一个满眼都是他的女孩.
虽说最后沈修瑾愿意拿余生来赔偿简童,但以前那个骄傲的简童却回不来了
那个骄傲的上海红玫瑰,那可是简家小姐,怎么就回不来了呢?怎么可以说跪就跪呢?怎么可以为了两百万就不要命呢?
简童,简单的童话,活得像笑话.
开始啊,我以为没了沈修瑾的简童还有萧衍啊,萧衍是简童在黑暗深渊里的一束光啊.后来啊,我以为陆明初是简童的救赎啊.
沈修瑾这个人 深情是不假,但是来的太晚太晚了,简童都遍体鳞伤不敢再爱后他才后知后觉自己爱上了简童,误会了简童.
迟来的深情比草都轻贱这个道理谁都懂,简童心软,到最后的最后啊,简童没有对沈修瑾说过一句“我爱你”也没有和沈修瑾复婚,但是啊,谁说她简童没原谅沈修瑾呢?
《蚀骨危情》很早以前就知道,都说很虐不敢看,以前看过几章之后觉得很虐就不敢再看,现在再翻出看,越看感受越深.不知道如何形容,简童的任何一个点都会触碰到我的泪点,总而言之...看了我快哭死.....
我自己找虐绝了,看的我.....m.d咋那么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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