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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14:38:28778 字1 条评论

番外第一次遇见(受篇)

来自合集 是糖是刀自己看吧 · 关注合集

想好了攻受名字。简单解释受对攻的喜爱之情。

第一次看到你,你才十五六岁,我也才十七八岁。那天是冬天,很冷,但我坐在车里没有感觉。

街上的人并不多,没有几个是穿着像你一样单薄,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想去保护你,或者爱你,而是觉得你很可怜,和以前的我一样。

我刚想离开,就发现你的眼睛透过玻璃窗盯着我看,这一下的注视让我内心震撼,让我第一次感觉我被人重视,被人在乎了。

我下了车,把我自己的外套给了你,并第一次用父亲的力量调查了一个人。知道了你因为家里负债累累而不得不辍学出来打工补贴家用。

我便联系了居委会,假装开展扶贫工作,给你们家每月送些钱。你也终于回到了学校,却成绩平平而只是在二本学校读完了。

等你有了固定的工作,我找上你的妈妈,给了她一笔钱,她想也不想把你推给了我,我知道我没有资格去点评你的母亲,但如果能用钱安定的话,我想我还是愿意的。

我们两个住在一起后,为了留住你,我开始做家务,虽然会打碎几个碗,垃圾扫不干净,但我有认真和保姆学习。

我以为我们可以一直这样下去,但我发现我卡里的钱总是被你转个同一个人,我查了,是个女人。

我忍了,但没想到你把他带到了家里,如果不是我看到床单上是血迹,我大概还会有信心让你爱上我。

后来我走了,我想你应该会很开心吧。估计一开始看到我不在家又是觉得我玩离家出走吧。

我一个人来到国外,不会说外语,就一个人买下了在小村里的房子,周围的领居很友好,会帮助我,但习惯和你在一起的我,突然一个人,好不习惯啊。你在家里,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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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攻受资料:

攻:莫倾

家境贫寒,因母爱好赌,被迫退学,外出打工补贴家用。是个什么都普通的男孩。没有特别出众的地方,如果硬要有那就是眼睛清澈,让你一眼忘不掉。

受:林暮,原名朝暮

小时候被妈妈拉扯大,十岁时妈妈被人包养,后改姓林。因特殊经历,对所有人都有戒备心,并从不敢把内心坦露给他人,喜欢上莫倾是因为觉得像之前可怜的自己,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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