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会喜欢你
我喜欢我前桌。
前桌是个男生,体育好,成绩也优秀,能眼中带着笑,慢慢弹出一首吉他曲子,有自己可爱的小性子,半点也不古板。
大概就是那种学生时代最好的男孩子吧,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考完试转个笔耍帅,在看笔稳稳地抓在手里。永远是热情洋溢的阳光地笑,谁见了都欢喜。
青春小说的男主角,人群中的小太阳。
可惜太阳永远要用光芒普照大地,会有很多人追着光。
他的同桌是个很温柔很漂亮的女孩,喜欢他,见他时眼里都是藏不住的星星。可他好像不懂也不在意那些心思,我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要忧伤。
是庆幸吧,毕竟我是个男生,注定要在岁月中埋没。
他和我也就是普通朋友,也好。我还能奢求些什么呢。
有一天,他指着我的黑框眼镜,挡住额头的碎发打笑:“你看你这瘦弱单薄的样,鬼会喜欢你。”
没人喜欢就没人喜欢吧,我早就把所有喜怒哀乐都搭在一个人身上,不需要回应。
我心甘情愿,默默喜欢你。
我愿意为你去逃课,愿意和你一起去罚站,愿意陪你去打篮球后被嘲笑,只要能够靠近你,这些都微不足道。
后来,我终于成为了你亲近的好友。
足够了。
为了继续跟着你,为了和你去同一所大学,我把自己学成了老师口中的教育标本,逆袭奇迹。等到你那句“嘿,以后还可以做同学了啊,我罩着你”,什么苦什么累,一切的汗水与辛酸,都值得了。
何其所幸,你是我的隔壁寝。早上的“走,一起吃早饭去”,一天都有了盼头。
以后的关系越来越近,一起去上课、去图书馆、旅游。所有的小心翼翼和遥不可及都成了真。
我好欢喜,却又好怕,怕这只是一场随时都会破碎的梦。
最后大四的万圣节,大家自己举办狂欢,喝酒唱歌又发泄。你穿了一件大得笨拙的鬼怪扮演服,傻气的可爱。是我之前说的那只唯一喜欢的鬼。
狂欢落幕,你晃晃悠悠地来找我,微醺眼迷离,笑得格外灿烂,
“鬼会喜欢你呀。”
我的小太阳。
by 山迟

